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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不爽,凯取一刀,看看暴躁的宋朝节度使 (第2/3页)
增福,多么合适的礼物! 王爷大喜,让崔宁动手,崔待诏果然做成了一个极好的玉观音。 3.爱火 王府也有团建。 中秋那一夜,王爷请大家喝酒。 女子中的最强者,自然就是秀秀; 男人中的第一名,无非注定崔宁。 赏月那天王爷开玩笑:“待秀秀满日,把来嫁与你。” 满日,就是她合同期满的日子,在王府工作期满,就嫁给崔宁。同事们纷纷起哄,崔宁还拜谢了。 其实这也般配,两个艺术家,两个手艺人,互相也欣赏得来。 崔待诏住在王府外,他不是奴仆,是供应商。 某天崔宁出去喝酒,发现王府方向着火了,他赶紧就回去了,看看有帮忙的没有。 结果大家都撤退了——古代没有水龙带,火大了,大家就拆掉临近的房子,然后静静地等待火肆虐过去,然后灾后重建拉倒。 这个时候的火场,是一个禁忌的地方。 老话说“三场勿入”,其中之一就是火场。 别人家有没搬完的东西,丢了,有人看见你在火场出没,那失主就要怀疑到你头上来。 但是崔宁没准备偷东西,他遇到了秀秀。 秀秀拿着一包“金银富贵”,匆匆走出来,到底是公物还是她的私产,很难说。 “我出来晚了,大家都走散了,现在没人顾我,崔大夫你带我出去吧。”秀秀说。 崔宁想想也没啥,这不还算个未婚妻么。 崔宁把秀秀带回了家,秀秀让崔宁给自己买点心和酒,崔宁都买了,吃喝完毕,秀秀就鼓起勇气做了一个决定: “你我今夜就做了夫妻。” “岂敢!” 秀秀是王府里的养娘,王爷一定会追查的。 崔宁怕事,这是人之常情。 “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 这话有味道,你还知道怕啊,信不信我叫嚷起来,坏了你的名声?你怎么就敢让我来你家了? 好好一个姑娘,居然学了这样的手段,估计是同事们互相学习的结果。 其实秀秀这话,三分威胁,七分娇嗔。 她算准了崔待诏不是坏人,不舍得掐死她。 “那我答应你,但是有一条,咱们不能在杭州呆了,今晚就要走!” 你说这是糊涂人吗? 他想后果想得很明白。 你说这是明白人吗? 他为了一个女人抛下了一份好工作,逃到外地去了。 这不是糊涂和明白的问题,这就是爱了呀。 秀秀说“既做了夫妻,凭你行。” 两个人“当夜做了夫妻”。 4.恶人 崔待诏带着秀秀逃去了潭州,就是今天的长沙,那里住着一些退休官员,也有做玉的需求。 王府丢了秀秀养娘,但王府本身也没当回事,出赏钱找了几天,没下落就算了,更没怀疑到崔宁。 王府多大啊,崔宁和秀秀,多小啊。 它不需要多两块血rou的滋养,王爷完全可以放过他们的。 对了,这说明秀秀的钱,可能不是公款。一来,王爷是军头出身手下的兵一定会冒死把钱搬空;二来,如果秀秀盗窃了公款,王爷一定会勃然大怒,死要见尸。 大概率是做私活儿从同事那里挣来的钱,劳动所得,花得心安。 好巧,有天崔待诏就遇到了王府里来出差的一个前同事,这个人叫郭立,是个排军,排军是低级军校,郭立是陕西人,自幼跟着王爷,但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排军。 这种人就两种可能: 一种是能力有问题,一种是人品有问题。 这个郭立就是人品有问题。 他一见到崔宁,就开始恐吓他。 “原来你俩结婚了,跑到这儿了。” 崔宁和秀秀苦苦哀求,还请他吃饭喝酒,给他钱。 郭立全都收了,还答应俩人说,自己不会回去告诉王爷。 你如果一定要举报,直接带当地官府把人带走,是铁面无私; 你告诉俩人自己要回去说,让他俩跑,这是做人留一线; 你如果真的烂在肚子里,成全了这小两口子,那是功德。 收了钱再举报,就是没人性了。 但是郭立就这么没人性。 他可能觉得自己特别忠诚吧,一定要告诉王爷真相;他可能还觉得自己的道德特别高尚,两个狗男女一定要付出代价。 5.酷刑 崔宁和秀秀被王爷派的人抓走了,被押回王府。 “郡王好生焦躁,左手去壁牙上取下小青(他的一把刀),右手一掣,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牙齿剥剥地响。” 这人还正常吗?不知道。 他看上去爱秀秀的姿色,但进了府却一直没有收她做侧室,但是要报仇起来,却咬牙切齿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法国有个名将叫吉尔斯.德.莱斯,是英法战争时候的元帅,圣女贞德的战友,这个人被看做是格林童话里“蓝胡子”的原型,他杀人、肢解尸体,特别热衷暴力,据说他有严重的精神疾患,跟目睹了贞德被害有关系。 和王爷很像是不是? 历史上的王爷失去了老战友岳飞,最后的多年,都在苦闷中生活着,他杀过西夏人、方腊的人、辽人和金人,也不在乎多杀两个家里人。 夫人赶紧劝,你最多把俩人送到临安府,不能随便杀人的。 王爷听夫人的劝,把秀秀抓进了王府花园,把崔待诏送去临安府审问了。 崔待诏是这么招的: “自从当夜遗漏(着火),来到府中,都搬尽了,只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揪住崔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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