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开始杀出武道长城_第368章 两女渡劫,强敌袭来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68章 两女渡劫,强敌袭来 (第1/2页)

    借助神秘人,开启时空参悟法门,需要消耗妖血。

    而目前的境界,唯有八阶的血气,方才能支撑这个消耗。

    之所以说血气,而不是妖血。

    诛妖原因,那就是因为剑宗那几个二五仔,一样可以诞生血气。

    剑宗这些人,也不是妖,李慎之一时间也无法给他们归类一个族群。

    之前在北荒,实力不济。

    现在,李慎之觉得可以试试,和雍洲面上的势力掰掰腕子了。

    初代神龙王所言,妖帝已经跌落境界。

    上次的时候,他打破龙柱,出现的妖帝分身,确实也证实了这一点,是处于王者后期层次。

    加上之前击杀巃炙妖王的时候,中域爆发了大战。

    现在,事情就很明了了。

    妖帝跌落了境界,黑龙族内部受到妖帝奴役的妖王,这是起了反心。

    不过,妖帝跌落境界后,武道分身怎么也是王者后期。

    这说明,黑龙族内部妖王,实力最次也得达到这个境界才是。

    看目前这个情况,北荒妖族都被干掉了,依旧没有妖王出现。

    或许,黑龙族内部陷入了混乱中。

    若是真的话,那还真是件好事。

    “智狐王在这里面扮演的什么角色?”

    此刻,李慎之也不由得有些思索。

    妖狐族,在诸多妖族内部,名声并不好,祸乱一族的事情,没少发生。

    这也是那万灵商会的背后,猎杀狐族王者的原因之一。

    这不得不让人心生联想,万灵商会背后的某位存在,被狐妖给摆了一道。

    “智狐王,万灵王,万灵商会。”

    半妖第一位王者是孟极,第二位王者便是智狐王,第三位王者是万灵王。

    王者名号这事,也不是随便取的。

    李慎之觉得,这之间或许还真有点联系。

    不过,妖帝分身,确实是有些难对付,还不止一个。

    算上剑宗隐藏的那个贱人,还有发动妖族内讧的妖王。

    整个雍洲,王者后期的战力,加起来最起码有五尊以上。

    在此之前,他所知道的雍洲八阶中期的王者,也就三瓜俩枣。

    勐地一转眼,王者后期就蹦出了这么多。

    思索片刻,李慎之眼中有了想法。

    “你去东荒看看。”

    将血蛭蠪虫抓出来,给了它一个任务。

    青王剑宗这个人族二五仔,不能不防备。

    要说去打谁,雍洲地面上,也就西荒玉神山,和南荒青梧山最好欺负了。

    不过打这两个镇世大宗,没有油水可捞。

    还是得从妖族,或者是青王剑宗身上下手。

    三年后,李慎之出关。

    阴阳规则形成符文后,他将阴阳借道重新梳理,化为了自己的第一门王道大杀术。

    一道八阶血气,只是让他初步完成了刀法的推衍。

    ……

    北荒中部,往北一路进入星空深处,一艘剑形的小舟,划过长空。

    剑舟上,有着三道身影盘坐。

    一路冲进星空千万里,剑舟在方才停滞下来。

    “行了,就在这里吧。”

    天运开口,说道:“这个地方空旷,护法也容易,我姐妹转世牵扯了轮回因果。

    虽说有比其他人渡劫,风险大很多,却也有七八成的把握。”

    话语落下,两女凌空而起,朝着远方星空而去。

    渡劫的事情,李慎之代替不了,他前来星空,主要是防止有人打扰两女渡劫。

    以青月两姐妹的战力来说,一旦渡劫之后,两人联手说不定能扛得住王者后期几招。

    这般战力,对于他来说,助力相当大。

    到时候,逐鹿有两大堪比王者后期的战力,北荒打下来的基业,才能稳固无虞。

    两姐妹所带的并蒂神莲,让两人心意相通,形成了心灵沟通的合击之术。

    转世重修,神魂也比同阶更强大。

    加上李慎之拿出的魂珠,让两女如今的神识强度,超过了七百万丈的程度。

    别的不说,单单是神魂强度上,就已经差不多比肩了真正的王者。

    这次渡劫晋升王者,李慎之也觉得问题不大。

    等两女渡劫之后,沉淀完成,就去猎杀妖族,给老白和两位长老,积攒渡劫的资源。

    等老白和两位长老渡劫完成,到了那个时候,雍洲就不在话下了。

    星空中,一朵璀璨的青色神莲张开,足足有万丈高,清辉摇曳,神光如涟漪散开。

    神莲之下,青月和天运盘坐于莲根处,浑身青白神光笼罩。

    两人的气息,在神莲上相融,明明是两人,此刻的气息却是混元如一。

    带给人的感觉,就如同一人一样。

    这种奇异,也让李慎之有些惊讶。

    万丈高的神莲摇曳,莲叶上和茎枝上,突显出了一道道细密的脉络。

    脉络中,流淌着殷红的血气,精纯、滂沱如汪洋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