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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柳暗花明春事深 (第2/2页)
,去附近的镇子上四处走走。他想了解一下这里的风物。 李吹笛却笑道:“兰楼的这处宅子离官道不远。四处都是屯堡的军民和工匠。风物人情应该会和南直隶的人差不多。” 毕竟太祖年间的三十万大军沿官道驻扎屯居,至今早已经成气候,绝不会是单纯的本地人。 他们当年可都是大明的皇家军队,至今依然享受着大明的优待和补贴。他们的富足早就了这里的繁华。 据说这些当年来的三十万大军和家属们依然记得自己身负皇恩的血统,不与本地居民通婚。 保持着汉人的习俗,保持了汉人的血统和风化。 这里的屯堡人可是有着自己的优渥感和尊贵感。 李吹笛因为几次路过贵州,这些情况他自然是知道一些的。 待梧桐和渔歌早课回来,李吹笛陪他们吃了早饭,送他们去学堂后,李吹笛很愿意陪着秘云深去附近的小镇上转转。 这里是兰楼的家乡和故土,他也愿意有更多的了解和亲近。 果然,镇上除了本地特有的物产之外,大多人依然是大明汉人的习俗和官话。 很少有什么地方的官话有这里的官话说的人那么多,那么普遍。 堪比京城。 秘云深充满了惊奇,道:“这里人的气质比中原还要尊贵。他们的衣衫做派简直能和苏杭相比肩。” 大明的服饰布匹样式一度将苏州视为老大,苏州的样式就被称为苏样,向来有苏样冠天下的说法。 李吹笛笑而不语。 当然这里可是大明军户和匠户,这里可不是随处所见所谓的贱民。 整体看上去,这里人仪容和身份自然要尊贵的多,也富有的多。 也或许真正的穷人甚少来镇上。 小镇上竟有西北的吃食,碗坨。 秘云深看着李吹笛,就站在街边的小棚子里不愿意走。 李吹笛笑了笑道:“想吃就吃吧。我给你要一碗。你在千里城也不一定吃的着。” 其实这种东西是络衣爱做的食物。并州的特产。 此地的军户和匠户自然是来自各地。有并州的特产并不奇怪。 想来络衣也是并州人氏。 李吹笛并不想吃,他曾经在并州多年,这样的东西他并不稀罕。 只是秘云深看上去是如此高贵清秀的公子,坐在棚子里狼吞虎咽地吃着碗坨,让他有些忍俊不禁。 一处街角有换马蹄铁的铁匠铺子,秘云深又看了看李吹笛。 李吹笛道:“兰楼府上有自己的蹄铁匠,不必到这里来换。” 二人出了镇子,秘云深道:“不曾想先生竟是如此富有尊贵之人。在这里,他的身份应该很受尊重吧?” “他是宋氏老土司的亲外孙,是现任宋氏土司王爷的亲外甥。他的母亲被称为郡主,当然是尊贵的很。” “可是先生好像不以为意?” “兰楼的娘亲宋九娘似乎并不在意,早早就带着他离开这里。所以我们的兰楼先生自然也习惯了扬州的生活,习惯了大明普通汉人的生活。土司家族的尊贵似乎对于他没那么重要。” “先生的住处离省城多久的路程?” “骑快马也不过两个时辰。” 两人出了镇子慢慢地走,后面两个林兰楼府上的随处远远地跟着。 抬眼望去,不远是金黄灿烂的油菜花田,另一侧是油绿的田野。 恍惚间如行走在江南的田野间一般。 春风和暖,细柳如烟。 谁知道在这样轻松愉快的田野间,,不一会他们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紧张起来。 因为他们看到在田野间的一处土坡上,一个人正斜躺在上面,胡乱用衣襟盖住了脸,似乎在休息。 这个衣衫暗灰色的人根本看不清脸,也看不清容颜和体型,可是就是能让人感觉到他是个年轻人。 而且能让李吹笛这样的江湖老手见到他便立刻警觉起来。他的手甚至摸到了腰间的剑鞘。 秘云深也感觉到了异常。 这个躺着的人绝对非同一般。 待李吹笛和秘云深经过的时候,这个暗灰衣衫的人动也没动,只淡淡道:“今日在下缺盘缠,两位大侠可否能借给在下些银两?” 李吹笛立住了,秘云深也立住了。 秘云深最讨人喜欢的地方就是在不该他说话的时候从不说话,该他说话的时候,他也不大说话。 只是抬眼看着李吹笛。 李吹笛没有说话,只是从腰间解下了自己的钱袋,掂了掂,抛了过去。 暗灰色衣衫的人抬了抬手,接住了钱袋,道:“谢谢阁下。” 脸上的衣襟都没有取下来。看也没看李吹笛和秘云深。 似乎也根本不打算让他们两人看到他。 不远处跟随的林府的随从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 李吹笛抛了钱袋,便带着秘云深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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