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第2/2页)
别。 靠帝国的认同? 这个乍一听还挺靠谱的,毕竟洛萨跟拉盖娅女皇的关系还不错,若是向女皇求一个“埃古斯托普行省”总督的头衔,她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 反正单靠希腊人,大概率是永远不可能夺回帝国粮仓了。 但问题在于,埃及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帝国。 就达米埃塔这座城市,早先就曾被东帝国的海军突袭,几乎被付之一炬,帝国的军队甚至还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隶,所以帝国总督这个头衔,大概率只会使埃及人更加反感。 洛萨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要不,我仿效亚历山大大帝,自称是阿蒙神之子,也给自己加个埃及法老的头衔?”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这么干,估计就是手底下的法兰克十字军们要扯旗造他的反了。 不过这思路其实也没问题,就看他个人威望了。 假如有朝一日,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手头实力也足以应对任何挑战,完全可以宣称自己是上帝之子,且上帝跟阿蒙神一体两面,自己既是圣子,又是法老,还是耶稣的兄弟。
这就叫哈布斯堡式三位一体。 只不过,他若是有这种威望,哪里还用考虑靠什么来团结科普特人? 洛萨被自己的胡思乱想逗得发笑,径直走到前面的一座小土包上。 眼前是一座规模不大的村庄,依附于达米埃塔城。 这里也算是自己的领地。 但实际上是由地方头人所控制的。 “头人”这种东西,往往跟当地领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算不上贵族,但在地方上说话,甚至要比贵族还要响亮。 让娜父亲就属于这种,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也是当地村长级的人物,大概率还担任着当地领主委派的一官半职,不然让娜也不可能接受军事训练。 再天赋异秉的小姑娘,也不可能拿起武器就能骑马砍人了。 没多久。 前去找水的莱恩,就带着一个大腹便便的胖男人骑着马向这边赶来。 胖男人有着深棕色的皮肤,看上去可能有些努比亚黑人的血统,挤出笑容问候道:“向您致敬,公爵大人,我是阿拜斯村的村长,偏僻之地,因您的到来而蓬荜生辉。” “作为您最谦卑,也最忠诚的仆人,您的任何要求,鄙人都会尽力满足,犒劳大人军队的马车稍后就到。” 胖男人一边笑着,一边小心翼翼用围巾擦拭着脸颊豆大的汗滴,在他看来,洛萨无非就是想要征一笔额外的贡金。 这个时代的国王和领主们,的确有这种带着军队,巡游自己领地收钱的传统。 其实在许多人眼中,国王,领主,跟强盗也没什么区别。 “你们似乎在开宴会。” 洛萨听到远处村庄里,气氛似乎很是热切:“不知我是否有幸参与进去呢?” 洛萨遥望着前方热闹非凡的动静,微笑着询问道。 “当,当然没问题。” “这是我们的荣幸,能请到您这样的尊贵客人。” 胖男人的高卢语说得明显不太纯属,但最起码会说,这就已经很罕见了,说不准这家伙的父辈,还真有可能担任过某位国王的宫廷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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