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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二十九章 包拯-宋朝最著名的文臣(四)  (第2/2页)
来两大盆枝繁叶茂、娇嫩欲滴的月月红和串串红。这意外的礼物,使包府上下一片欢腾。看着满堂贺寿,包拯在高兴之余,也不时感叹——自己相继痛失爱子、孙子,包家恐将无后!    令包拯没想到的是,儿媳妇崔氏突然抱来了一个一岁的男婴,下跪说,您其实还有一个儿子,表示包家后继有人,并让包拯给起名字。原来,这个男婴是包拯的媵妾孙氏所生。在古代,媵妾就是妻子带来的陪嫁丫鬟,陪嫁丫鬟做了媵妾,地位会比妾高一点。孙氏由于脾气不好,经常与包拯有口角之争,便被包拯打发回娘家了。谁曾想,孙氏此时已经有了身孕,回家后不久便诞下了包拯的第二个儿子包綖(后改名为包绶)。但是,孙氏想到与包拯不和,也怕以后会影响孩子,就没有把生孩子这件事告诉包拯。    崔氏对孙氏十分关怀照顾,孙氏诞下男婴后,崔氏便抱回自家房里,精心抚养,就像养育自己的亲儿子一样。于是,崔氏在包拯六十大寿时,趁包拯心情大好,便将包綖抱到了跟前。包拯晚年得子,十分高兴。而包綖也给包拯的晚年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慰。在天伦之乐中,包拯度过了祥和安乐的四年生活,最终于公元1062年去世,享年六十四岁。包拯去世时,长子媳妇才三十岁,二儿子包綖才五岁。宋仁宗驾幸包家吊暗,见包绥五岁而孤,心生怜悯,晓谕随从大臣好生看顾,并封包缓为将仕郎、太常寺太祝。崔氏娘家虽然曾经劝慰她改嫁,但崔氏说,“舅(包拯)丧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绶),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古代有将公公称呼为“舅”,婆婆称呼为“姑”的习惯)    崔氏早已下定决心,慈养包绶如己子。后来,董氏病重,崔氏与包拯的小女儿一直陪在床边护理。董氏去世后,包绶才十一岁,崔氏又将包氏族人的孤儿包永年过继过来,一齐抚养成人。    崔氏的高风亮节被传颂于乡里,官府将此事报给了朝廷。朝廷又擢封崔氏为永嘉郡君,予以表彰。封赐的圣旨是北宋大文学家苏轼起草的。    包拯为官清正廉明,治理家庭也很严格,教子有方。去世之前,他留有一则37字的《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毅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37个字,字字铿锵,振聋发聩,给后世子孙立下了严格的家规——后世子孙之中,如果有贪赃枉法的,不能放归本家,去世之后,也不能埋葬在包家坟墓之中。“如果不继承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    包绶继承了父亲包拯的遗志,在发蒙时勤奋读书,年少时孝奉长辈。包绶对养母崔氏十分敬重,“以母礼事之”。崔氏病故时,包绶又不远千里返回庐州,“助成丧事”。包绶累官至少府监丞时,生母孙氏病故,即便“归乡居丧,杜门诲子弟,家虽贫而无一毫有干于乡里,至有未尝识公之面目者”,“居丧尽孝,毕葬成礼,乡闻为之叹伏”    长大后,因为包拯功高爵显,他受宰相文彦博的推荐,历任将作监丞、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职,包绶还迎娶了文彦博的女儿文氏,做了文彦博的女婿。文氏虽然是宰相的女儿,但是生活也非常俭朴——文氏时常吃素,经常救人之急,毫不吝啬。文氏去世时,才三十多岁,包绶将亡故之妻先埋葬于黄州。十一年之后,运回合肥老家,将文氏合葬于包拯墓地下侧,埋葬用的是土坑木棺,跟普通百姓一样,也没有墓志作证。包绶性格耿直,严于律己,清苦守节,廉洁奉公,与领导有不同意见时,会当面提出,不随声附和。他任汝州通判时,境内多盗,社会很不安宁。他整顿吏治,安抚百姓,于是,逃亡远地的重返家园,落草为寇的化为良民,风气一新。包绶期满离任时,百姓夹道相送,争睹他的风采。    包绶最后是在去潭州任职的路上病故的,当人们打开他的箱子时,发现除了诰命、书籍、文稿之外,没有留下多余的一文钱。人们只好将他生前使用的铜镜、铜印、砚台、残墨、瓷熏炉等一齐收纳入棺材之中,并就地埋葬在黄州,享年四十八岁。包缓墓志记载:“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    包绶虽寿命不长,但他已经有儿子4人:包康年、包者年、包彭年、包景年;另有女儿3人,包家也因此得以继续延续香火。包拯的一生,是与贪官污吏搏斗的一生,他与“民贼”水火不相容,要求对贪官污吏要依法惩处,决不轻恕;纵遇大赦,也不得录用。    包拯的一生,活了六十四岁,临终前谆谆告诫子孙后代,不得贪赃枉法。迄今,他“不从吾志,非吾子孙”的家训仍然影响着后人。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很多为民请命、为民造福的人。这些人中,既有武将,也有文臣,而在后世敬仰的诸多文臣中,包拯可谓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即使经过岁月的洗礼,其形象仍然光彩夺目,散发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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