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何去何从 (第2/2页)
的算法是二十七岁。这在农村显然是个大年龄青年。而和他中学时的同学早早结束了学业的,娶妻生子,有的孩子已经上了小学。爹妈跟着着急,上火,每当他回家来,邻居们跟他说起家常时,让站在远远的爹妈以为是在说儿子这么大了,还没有结婚。爹妈就在饭桌上催他也快点结婚,当看到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时,心里很不是滋味,背地里不知道叹了多少口气。 两人是在京城结的婚,婚礼简单得只有双方的几个好友和有来往的同事参加,但他们的婚纱照让他们在结婚二个月后,请了一个星期假带回家时,让父老乡亲们羡慕不已。有人说,这么大的照片怎么也得一万块钱。以至于有人把他们的婚礼说成花了十多万才办起来。话说来说去,在四邻五舍前村后庄传成他们的婚礼是在天安门广场办的,光酒席就有五百多桌。那天晚上整个天安门广场的灯全亮了,一直到后半夜才熄灭。 儿子和儿媳手拉着手,面带甜蜜的回来后,辛大爷和老伴心里的甜蜜憋不住地直往外冒。老二口合计了一夜,等鸡叫了三遍才下了决心:既然在京城都花了那么多钱,也就别省着了,借钱也得在家里办几桌酒席。让村里的人也看看咱家的排场,看看新过门的城里的媳妇多耐看。 天没亮,辛大爷就拉着架子车到集市上去买菜了,老伴在家通知左邻右舍前宅后院的乡亲们。辛大爷的大儿子,骑上自行车马不停蹄地去十里八里的亲戚家报信。到了半下午,亲戚都到齐了,吃了酒席,看了新媳妇,随了几个礼钱,拿上点喜庆的礼品,到天黑时才散尽。本村的亲朋好友来参加酒席的是在晚上,酒席就设在辛大爷的足足有一亩地的院子里。他们这里的风俗,婚礼办酒席必须要在自己家。千年留下的规矩是不能变的,让京城来的新媳妇感受了一下听都没听说过的风俗习惯。
那天晚上,辛大爷的院子里灯火通明,把他们的半个村庄照亮了。几只暂时挂在树上的大灯泡特别耀眼,刺得坐在下面喝喜酒的几个老人红肿的眼睛直流泪,边喝酒边算计着这么大的灯泡点一夜要用去多少度电。十七、八岁小伙子,当然也有几个老光棍早早喝了酒,来了兴致,找新媳妇闹了起来,东一把西一把地推来抓去让新媳妇的笑容有些扭曲。在他们的感觉中,城市里的女子一定比他们惯常所见的农村姑娘有风情。他们也看到过三村五里的姑娘,十六、七岁跑到城市里打几天工再回来就变得让他们看了心里直痒痒。就象枯萎的小树一经春风就花枝招展起来,在他们的脑海里摇来晃去,占据了大半夜的梦。夜里有时睡不着,思想便放飞了想象,那城市里的姑娘一定娇艳迷人,不知道会比农村姑娘学来的迷人娇艳强上多少倍。说话的口音也会让人舒服,娶了这样的媳妇不用别的,天天听着她说话就能一辈子愉快。他们下着决心,要早日到城市里去,再说在家里,上学也学不到好上,好的老师谁会到农村来呢。苦苦读了出来,考上大学,一笔学费也难以交上。有些家庭孩子多还算能有办法,都是几个孩子打工供一个孩子上大学。而上了大学让三村五庄骄傲了好几年的少数几个大学生,毕业后还是打工,有些还找不到工作。这不仅让老年人想不明白,也让年轻人失去了上大学的信心。 辛大爷的孙子在北京出生后半年就让他爸爸带回了老家交给了爷爷奶奶照看。辛大爷和老伴逢人就说,小孙子的爸爸mama工作很忙,先放在家里一段时间,过几年就回城市里去,城市里出生的小孩怎么能在咱农村这地方待久哩!村里的人们开始对城里的小孩到农村来,很感兴趣,谁见了谁就想来逗逗玩,有的还掐掐孩子的脸,认为城市里的孩子一定比农村的小孩rou嫩。后来去城市里打工的人多了,孩子大都放在农村老家,满地跑的都是也就不以为奇怪了。 小孙子自从会说话后,就跟小伙伴们在土里爬,在草上滚。他们小伙伴之间的打斗也大多因为比谁的爸妈所在的城市大,嘴笨的比不过,就动起手来。但他们还不知道城市的概念,只知道城市里有好吃的和好玩的,因为他们的爸妈每次回来都给他们带回来他们这里买不到的食品和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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