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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 包藏祸心的赠与 (第1/2页)
李昏君身子前倾,玩味地看着童逸道:“第三人,你与被告聊天出于什么目的?” 童逸面色尴尬,支吾道:“没什么目的,就是认识下。【】” 李昏君戏虐一笑,追问道:“既然没什么目的,你为啥在一周后约被告去酒店开房?” 童逸郁闷了,气结道:“我……我……”,结巴了半天恼怒道,“我约她,她也愿意来啊,这怪不得我。” 李昏君盯着童逸,再次发问:“你和被告刚聊天的时候,是否用了化名林枫,是否说自己离婚一年多了?” 童逸被李昏君盯得不自在,动了动身子道:“在网上初次聊天,用个化名很正常。但后面我很快就向被告坦白,说了我的真名以及已婚的事实。” 李昏君洒然一笑,再发问,“第三人,你是否曾经向被告说过你很有钱,要被告跟着你过好日子?” 童逸红着脸,连忙争辩道:“那是我在被告面前炫耀而已,当不得真。” 李昏君陡然提高声量,质问道:“那你是否说过,你有的是钱,只要被告与前夫离婚,你会娶她,给她钱买房买车?” 童逸坐不住了,在座位上扭来扭去,支吾道:“那都是我吹吹而已,在被告面前故意表现自己,现在我想想都觉得可笑。” 李昏君眸子中带着冷厉,接着提问:“转账时,你是否自愿赠送给被告471万元?是否说这471万元是你个人财产,拿给被告要其离婚,给被告471万元做其离婚的保障?” 这问题包藏祸心啊。童逸连忙摇头,大声地道:“当时,是被告要我和老婆离婚,出谋划策要我将财产全部转移至她的名下,我那时候色迷心窍。就将471万元转给了被告。我没有说这471万元给被告做离婚的保障。” 童逸已经被李昏君问得坐立不安了,李昏君眸子中闪过一丝冷笑,转而问陈慧英,“原告,你何时知道第三人将471万元转给被告?” 陈慧英双手放在桌上,黯然神伤地答道:“我之前都不知道第三人和被告的关系。只是去年3月份开始,第三人老是说要和我离婚,当时我也没怀疑什么。到去年年底,我看股市大涨,就询问第三人我们买的股票现在涨了多少。” “第三人反常地不肯打开账户让我看。这引起了我的疑心。后来,我自己登陆账户,才发现第三人早在三月就把股票卖掉了。我追问他卖股票的钱到底去哪了,他就回答挂在别人名下,当时我十分生气。然后我去银行查,才知道他把钱转到被告账户上。”陈慧英带着泪将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李昏君接着问道:“买股票的钱是谁的钱?” 陈慧英抹了把眼泪,当即答道:“当然是我们两个人的钱。我们在深鹏辛苦打拼近20年,所有赚的钱都在里面了。” 李昏君得到想要的答案。点点头道:“审判长,我方提问完毕。” “好,本庭补充调查几个问题。请三方如实回答!” 三方均说好,审判长询问道:“被告,原告将471万元转账至你账户时,你是否与前夫离婚?” 被告喻可儿摇了摇头,低声答道:“没有。” “第三人,你卖股票和转账471万元这两件事。是否告知你的妻子即本案原告?” 童逸也是摇摇头回答没有。 “那你为何要独自一个人将471万元转移给他人妻子名下?” 童逸额头上的汗水都下来了,“我。我……”,说了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审判长威严地道:“第三人。如实回答。” “我那时想转移财产,然后与我老婆离婚,让我老婆净身出户。”童逸说完,立马低下头,不敢看陈慧英那幽怨的眼神。 审判长再看着被告发问,“被告,你那时和前夫尚未离婚,为何接受第三人转移至你名下的471万元?” 喻可儿一挺胸脯,理直气壮地答道:“他自愿赠与给我,我当然可以收下啊。” 审判长宣布:“经过各方当事人陈述和答辩及举证、质证,案情事实已基本清晰,第三人将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转移至被告账户上的事实,本庭当庭予以确认。”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法庭调查情况,归纳本案尚存的争议焦点为:第三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给被告是否合法有效。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李超和林善若对视一眼,林善若给李超一个激励的眼神,李超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随即铿锵有力地道:“尊敬的审判长,我方认为第三人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给被告的,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知情权,也违反公序良俗,带有恶意转移财产性质,应该认定为无效。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涉案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无权单方处分。涉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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